首页  培训测试  补证流程

补证流程

办事依据:根据苏教办语〔20081号文件规定,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或污损,五年内(以原发证日期为准)可向原考点申请补办。

经 办 人:肖炜   电话:0516-83403042

分管领导:代建军    电话:0516-83403065

办结时限:学期末统一办结

办事程序:







江苏师范大学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