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培训测试

培训测试

各学院:

为提高相关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,促进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于2006年发布了《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》,2007年、2008年共组织11省(区、市)6.4万人进行了试点测试。根据《教育部语用司关于2009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语用司函〔200978号)精神,省语委委托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09年试点测试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试时间

2009126(周日)上午9001020

测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。

二、参测人员

我校在校学生,共30人,名额分配见附件1

三、测试内容

根据《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》规定,测试的范围是现行规范汉字中的常用字和部分通用字的字形、字音、字义及用法。试卷分为字音认读、字形辨误、汉字选用和汉字书写四个部分,各部分均为30题,共120题,满分800分。其中:

一级甲等:分数在650分(含)以上。

一级乙等:分数在600分(含)至650分(不含)之间。

二级甲等:分数在500分(含)至600分(不含)之间。

二级乙等:分数在400分(含)至500分(不含)之间。

三级甲等:分数在300分(含)至400分(不含)之间。

三级乙等:分数在200分(含)至300分(不含)之间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1.各学院按分配的名额组织报名,并于1110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2)发至语委办邮箱(ywb@xznu.edu.cn)。联系人:肖炜,联系电话:83403042

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2.考试结束后,省语委办公室组织阅卷,并将成绩上报国家测试实施机构认定。

3.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监制的成绩单将于20105月底前下发。

 

附件:1.名额分配表.xls      

      2.汉字测试报名表.xls

       3.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应试人须知.doc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语委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



江苏师范大学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