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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委组成

 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(简称“语委会”,以下同)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相关学院的教学院长组成,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任主任,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。
  语委会下设办公室(简称“语委办”,以下同),处理语委会日常工作,负责语言文字的教学业务工作。语委办挂靠教务处,教务处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,另设一名专职秘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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