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江苏师范大学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5-12   浏览次数:

江苏师范大学第七届中华母语节系列活动之一:

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
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;认真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我省实施办法,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立足提高汉字书写的规范意识和审美品位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充分展示我校语言文字教育成果,营造热爱传统、知行合一的校园文化氛围,体现时代性、民族性和文化性相统一的校园文化特质。

二、大赛主题

书写经典,传承文明。

三、参赛对象及组别

参赛对象:全日制在校大学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。

参赛组别:高校组。

四、参赛作品及要求

1.书写内容为中华经典诗句,句意应保持完整,字数不限。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,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。

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,或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及“二简”字,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,取消个人评奖资格。

2.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、软笔隶书、软笔行书、硬笔楷书、硬笔隶书、硬笔行书等6类书体。其中软笔(毛笔书写)作品,不超过四尺整张;硬笔(钢笔书写)作品,不小于A4纸。

参赛选手自备纸张,格式自定。硬笔格式参考附件1。

五、比赛流程

1.初赛。由各学院组织。各学院要广泛发动,通过开设汉字书写讲座、开展群众性书写比赛等活动,以赛促练,形成氛围。

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报送《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电子稿发至mlsdshds@163.com,纸本加盖学院章,连同参赛作品统一收齐后交美术学院团委(泉山校区22#-239),联系人:田妮,联系电话:83500470。

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,同时填写《参赛作品登记卡》(见附件3),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,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。

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。

2.决赛。5月28-30日由学校聘请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评选,每种书体各评出若干优胜者,作品将于6月1-3日在美术学院李可染展厅展出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1.学生奖项: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
2.教师奖项: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各奖项名额视提交作品质量而定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将其作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,认真宣传、广泛动员,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,扩大参赛学生规模,提高参赛作品质量。同时,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。

2大赛的各个环节均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。


附件:1: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硬笔试卷参考格式.rar

2: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.doc

  3: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.doc





江苏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
美术学院

一五年五月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