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动宗旨:
倡导高雅文化,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
二、参赛对象:
所有热心推普公益事业,并有设计爱好和能力的全校师生。
三、作品形式
参赛作品分为平面作品(含漫画)、影视作品(含flash动画)和广播作品三大类。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,均需附带15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及作品电子稿。作品电子稿名称格式为“学院名-作者名-作品名”,以光盘形式提交,并请在光盘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。
(一)平面作品(含漫画):作品尺寸为A4(210*420mm)。广告系列作品限三张以内。用A4高精度相纸打印,一式一份,可以不装裱,系列作品请自行连接在一起。同时需附作品的刻录光盘,存储格式为JPEG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CMYK或RGB色彩。
(二)影视作品(含flash动画):片长要求为15秒,30秒,45秒,存储为avi格式,100M以内,像素要求为不少于720×576PIX。每件参赛作品前有5秒倒计时(不计算在作品时间内)。建议视频类和flash类作品采用4:3的长宽比例。系列作品限三件内,每篇之间有1秒间隔。
(三)广播作品:时长为60秒以内,格式为mp3或wav格式。每件参赛作品前后各预留10秒间隔。系列作品之间有1秒间隔,系列作品限三件内。
四、参赛规则:
1.作品主题要求
参赛作品所要阐述的公益观念应通俗易懂、寓教于乐,避免使用讽刺、挖苦、低级搞笑的方式。
2.作品创作要求
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;参赛作品中不可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语、品牌符号和任何外部链接。
3.作品设计要求
视频作品必须适合网络视频播放,具体拍摄制作过程不限,可采用胶片、数码、DV、flash动画等。平面作品必须画面美观、简洁,雅俗共赏。
4.选送作品规定
每位参赛者可以选送一件或多件作品参赛,并可有机会获得多个奖项,选送多件作品的单位将获得组织奖的评选项资格。无论是单位或个人,选送系列作品均按单件作品评选。
5.免责声明
所有作品仅代表参赛者个人观点,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。
作品及版权及法律声明:
⑴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的参赛作品均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赛资格。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⑵报名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其参赛作品合法,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。一旦发现,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⑶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同意将其参赛作品无偿授权给主办单位,并同意在主办方以编辑出版展示等形式推广宣传,且无需支付作者任何形式报酬。
(4)所有参赛作品、作品光盘概不退还,请参赛单位及个人自留备份。
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文约定(如有异议请参赛者事前声明)。
五、活动时间:
投稿截止时间:2010年9月15日
六、承办单位:信传学院
联系人:高洁
联系电话:83867562
附:推普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.doc
徐州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