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师范大学第二届中华母语节系列活动之四:第二届推普公益广告大赛
发布时间: 2010-06-04   浏览次数:

一、活动宗旨:

倡导高雅文化,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

二、参赛对象:

所有热心推普公益事业,并有设计爱好和能力的全校师生。

三、作品形式

参赛作品分为平面作品(含漫画)、影视作品(含flash动画)和广播作品三大类。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,均需附带15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及作品电子稿。作品电子稿名称格式为“学院名-作者名-作品名”,以光盘形式提交,并请在光盘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。

(一)平面作品(含漫画):作品尺寸为A4210*420mm)。广告系列作品限三张以内。用A4高精度相纸打印,一式一份,可以不装裱,系列作品请自行连接在一起。同时需附作品的刻录光盘,存储格式为JPEG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CMYKRGB色彩。

(二)影视作品(含flash动画):片长要求为15秒,30秒,45秒,存储为avi格式,100M以内,像素要求为不少于720×576PIX。每件参赛作品前有5秒倒计时(不计算在作品时间内)。建议视频类和flash类作品采用4:3的长宽比例。系列作品限三件内,每篇之间有1秒间隔。

(三)广播作品:时长为60秒以内,格式为mp3wav格式。每件参赛作品前后各预留10秒间隔。系列作品之间有1秒间隔,系列作品限三件内。

四、参赛规则:

1.作品主题要求

参赛作品所要阐述的公益观念应通俗易懂、寓教于乐,避免使用讽刺、挖苦、低级搞笑的方式。

2.作品创作要求

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;参赛作品中不可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语、品牌符号和任何外部链接。

3.作品设计要求

视频作品必须适合网络视频播放,具体拍摄制作过程不限,可采用胶片、数码、DVflash动画等。平面作品必须画面美观、简洁,雅俗共赏。

4.选送作品规定

每位参赛者可以选送一件或多件作品参赛,并可有机会获得多个奖项,选送多件作品的单位将获得组织奖的评选项资格。无论是单位或个人,选送系列作品均按单件作品评选。

5.免责声明

所有作品仅代表参赛者个人观点,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。

作品及版权及法律声明:

⑴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的参赛作品均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赛资格。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
⑵报名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其参赛作品合法,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。一旦发现,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
⑶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同意将其参赛作品无偿授权给主办单位,并同意在主办方以编辑出版展示等形式推广宣传,且无需支付作者任何形式报酬。

(4)所有参赛作品、作品光盘概不退还,请参赛单位及个人自留备份。

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文约定(如有异议请参赛者事前声明)。

五、活动时间:

投稿截止时间:2010915

六、承办单位:信传学院

     联系人:高洁

  联系电话:83867562


    附:推普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.doc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徐州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年六月四日